对货币化安置比重高的棚改项目,提高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优先给予补助资金支持。政策性银行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重点支持货币化安置的棚改项目。菏泽曹县通过政府采购已筹集2000多套存量商品房用于安置棚改居民。
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居民,给予购房资金或面积奖励,确保其不贴钱买到同区位、同面积的存量商品住房,并从落户、入托、就学、社保等方面制定一揽子优惠政策,引导群众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
青岛市规定,征收住宅房屋,在规定期限内,居民选择异地房屋安置并签订协议的,每户给6万元奖励;选择货币化补偿,给予货币补偿金5%的奖励,不足6万元的按6万元计算。也就是说,棚改居民最低可拿到12万元奖励。两年来,青岛主城区已启动的棚改项目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居民总体已超过80%。
不仅如此,山东省还加强社会化筹集公租房源力度。山东17个设区的市都把在城镇稳定就业、符合有关准入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济南则取消了准入中的收入限制。
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推进公租房房源的社会化筹集,以购代建、以租代建、以改代建。在市场上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公租房。鼓励有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政府以团购价格收购,购买价格均低于项目周边同品质在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青岛、淄博、烟台等9个市开展了以购代建,累计通过购买方式筹集公租房1.11万套;对面积较大、不符合公租房标准的商品房进行改建,作为公租房。通过这种方式筹集公租房8601套;在市场上长期租赁符合条件的住房作为公租房。潍坊、德州等5个市开展了以租代建,累计筹集公租房1546套。
记者最近从山东省住建厅了解到,山东省房地产市场总体企稳向好,商品房库存逐步减少。到8月底,全省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16个月,其中商品住宅去化周期12个月,已经进入合理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