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写上图片的说明文字(前台显示)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青岛出台租赁住房政策:地铁沿线优先建 鼓励企业建购自持

日期:2018年5月31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28日,青岛出台了租赁房政策,将加大轨道交通周边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地铁站点周围和地铁沿线住宅用地应当优先用于建设租赁住房,并优先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

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青岛将探索采取租赁用地整体出让的方式,把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探索将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与商品住宅用地搭配出让,用商品房所得收益平衡租赁住房建设成本,引导租赁住房建设。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轨道交通周边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地铁站点周围和地铁沿线住宅用地应当优先用于建设租赁住房,并优先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

据了解,青岛西海岸新区已发布了青岛市首幅纯租赁住房用地出让公告,该地块将全部开发建设租赁型住宅项目,项目建成后全部用于出租,不能出售。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将各推出一宗市政配套设施完善、周边交通便利的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用于租赁住房建设。

鼓励具有一定运营经验和规模的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将住房租赁纳入经营范畴,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实施规模化租赁服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华亿体育企业、住房租赁中介等各类企业以及个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经营方式从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的部分房源用于租赁。

在企业较为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鼓励组织集中建设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企业或园区内创新、创业人员、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等的住房困难问题。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用工规模较大或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优先用于本单位职工和引进人才。

上篇:

下篇:

来源(中房网) 作者(中房网) 阅读()
标签
相关内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ricn realestate

  • 微信
  •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地址:兰州市和政东街189号(仁恒国际A2三楼)

© 仁恒房地产 陇ICP备09002906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