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深谙失信惩戒的作用。“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被处罚143万元,但是对企业来说,列入失信名单,限制网签,影响新项目开展,可能比罚款更有震慑作用。”
信用体系建设是大势所趋
“乱象充斥在交易的各个环节。第一、在房产可以交易之前,就存在无证销售,或者说乱收费的现象。第二、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存在乱收费、虚假房源、各类假大空的营销承诺。第三、在房产交易后,存在不办产证、拖延交付房屋等。”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
他表示,从市场主体看,开发商、中介、代理商、营销人员、广告公司,乃至购房者本人,都有可能存在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因此,对房地产领域的各项秩序进行规范、完善房地产规则框架里的“基础设施”很有必要。其中,建立信用体系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手段。
我国很早出台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划文件,但针对房地产领域的专项文件相对较少。2017年7月,31个部委联合签署《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旨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房地产领域相关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备忘录将惩戒对象分为机构及人员两大类,公众可在网上查询失信主体信息和失信内容。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则包括“18处限制、3处从严、3处禁止、3处取消、2处停止、2处撤销”,如限制或者禁止惩戒对象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等。
此后,在各地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中,大多以上述《备忘录》为依据。
分析人士认为,大规模稽查和曝光的做法固然有效,但应当建立长期的制度,才能彻底杜绝行业乱象。因为作为制度建设的“基础设施”,建立信用体系,不仅能确保市场合规运行,也能使调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近期,杭州市公积金中心推进信用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收到较好的效果。该机构通过平台建设、监管体制、惩防模式、信用惠民、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推进信用建设,引领住房公积金行业新发展。
专家认为,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是大势所趋,借助此轮房地产调控的契机,在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大框架下,未来各地的信用体系将不断建立并完善,从而使市场运营更加平稳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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