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自推出以来,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因为老人将房产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要想改变这种观念确实不易。而“存房养老”则比较符合老人的传统观念。从这个角度讲,“存房养老”相对而言可能会受到老人欢迎。
受传统观念束缚的影响,导致以房养老这种保险根本无法推广。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此前透露,业务办理中途反悔的老人不在少数,有的是流程进行到最后,老人即将拿到养老金了,却突然变卦。
但从实际来看,失独孤寡老年人才是以房养老优先适用的人群。随着我国老龄化趋势加重,失独孤寡空巢老人数量很大,有资产没有钱的老人数量也在增加。因此,那些失独孤寡、低收入的高龄老人,由于房产无人可继承或退休金很低,存在一定需求。
“以房养老只是小众产品。”被称为“中国以房养老第一人”的幸福人寿前董事长孟晓苏曾明确表示。实际上,在以房养老模式相当成熟的美国,截至2010年,以房养老参与者有49万人,年满65岁的美国人有4000万,占比只为1%左右,也不能算作养老的主流形式。
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相关机构参与积极性会大不一样。“以房养老”实践效果不理想,原因之一是保险机构参与热情不高,主要是顾虑房价下跌、传统观念难以改变,所以实质运作的只有一家保险公司。而“存房养老”与房价关系不大,又迎合了传统观念,所以金融机构会比较积极。
期待政策鼓励
显然,“存房养老”吸收了“以房养老”的经验教训,解决了“以房养老”发展的部分瓶颈,这种探索值得肯定,对现有养老方式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同时,也为参与其中的金融机构、养老机构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因此,从市场到政策,都应该鼓励支持“存房养老”,给养老多一种支撑。
尽管“以房养老”四年实践效果不太理想,但不久前中国银保监会仍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俗称的“以房养老”)扩大到全国范围,这么做是因为“以房养老”对未来养老有助力作用。那么,政策层面能不能也像支持“以房养老”一样支持推广“存房养老”?
“存房养老”是最近相关金融机构等自发研制推出的市场化养老服务。究竟怎么样,市场是块“试金石”,但有政策支持的话,效果应该会更好。其实“存房养老”的意义不仅在于养老,还有利于租房市场发展,原因是老人或子女将房子存于银行后,这些房子会用于出租。
另外,有数据显示,目前存房的房屋中,有70%在存房之前是空置房,即“存房养老”还有利于减少房屋资源浪费。业内指出,“存房+养老”业务的推出及推广,将进一步撬动社会冗余住房使用权从所有者转移至需求者,提高整个社会商品房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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