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根据《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诚信管理计分办法,对办理诚信管理登记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对发生良好行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加分;对未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不良行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扣分。
市住建局建立房屋安全鉴定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对于在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住建局举报和投诉。收到举报、投诉后,住建局应当及时调查,查证属实的,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并于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上篇:
下篇:
ricn real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