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管局:现售也必须公开透明,不得捂盘
原先的预售房,现在则转化为现房销售,那在销售流程上有何不同,是否其销售行为就不受监管了呢?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预售期没有销售完毕的房源,转为自建商品房销售后,最大的不同体现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上,由原来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为现售合同。但销售管理仍然和预售一样,所有房源都应全部公开,不能捂盘惜售。
那么,从预售转现售后,如果现售的房源价格低于目前的市场售价,开发商是否可以在原备案价的基础上提高售价?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房价仍然要执行当初领取预售时提报的价格,不得擅自提价。
既然自建商品房仍然要严格按照当初预售时的备案价卖房,启迪方洲泽园5、6栋房源的均价为1.4万元,比起目前的市场价,每平方米整整低了1万元,房价严重倒挂,为何还有大量房源剩余?这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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