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去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城市。二线城市中库存较高的多为东北及西北的内陆城市,哈尔滨、长春、兰州、青岛等城市商品住宅的库存消化周期均已超过2年。三四线城市形势则更为严峻,重点监测的54个三四线城市商品住宅库存的平均去化周期高达29.8个月,其中20个城市的库存出清周期在2年以上。
第二类,房价短期下跌,楼市成交量低迷的城市。例如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等二线城市,秦皇岛、南充、牡丹江、湛江等三四线城市今年1月新房的同环比价格仍在持续下跌。因此,针对当前楼市冷清或者已实施“限跌令”的城市有必要出台相对宽松的调控政策,以扭转房价看跌预期,减缓市场下行压力。
第三类,土地流拍率高,经济增长对地产依存度较大的城市。这类城市往往产业结构较为传统和单一,短期内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难度较大,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对地产仍有相当高的依存度,例如洛阳、大连、清远等三四线城市去年土地流拍严重,进一步出台宽松政策的可能性较大。
综上所述,郑州本次政策的出台是基于目前销售乏力、库存高企、烂尾项目增多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综合性调整,宽严相济,有利于维护市场供需的平衡,体现了“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对其他同类型城市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很可能将带动更多楼市下行压力比较大的城市在两会之后跟进出台类似的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和循环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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