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和能耗“双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市州建设不少于2个绿色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兰州市、天水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1%,其余各市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6%。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1.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DB62/T3151)等规范标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重点提高建筑门窗、外墙保温等关键部位部品节能性能,加强设计、审图、施工、检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节能质量管理,鼓励执行更高标准的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探索发展零碳建筑。
2.大力推广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加强对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宣传、培训,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应大力推广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积极引导生产企业研发、引进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大力推广太阳能、中深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优先选用太阳能光伏应用。加装建筑光伏的,应保证建筑或设施结构安全、防火安全。
(二)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1.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严格落实《甘肃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甘建科〔2020〕280号),新建公共建筑、各类政府投资民用建筑、新建8万平方米以上(含)的住宅小区、各类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达到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兰州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可结合自身实际,扩大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范围,确保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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