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对认定的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广西
《广西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对获得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并在政府采购上给予优先待遇。
山西
《关于印发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绿色建筑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1.绿色工业建筑项目,二星级 100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三星级 150 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2.绿色民用建筑项目,三星级 100 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3.获评为近零能耗的建筑,按其地上建筑面积给予 200 元/平方米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内蒙古
《关于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
对于三星级评价标识减免城市配套费100.星级评价标识的减免城市配套费70%.得一星级评价标识的减免城市配套费50%。
贵州
《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十条措施》
1.从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星级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非传统水源利用、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等项目进行奖补。
2.依法给予税收政策扶持,绿色生态小区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新疆(乌鲁木齐)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1.二星级20元/平方米,三星级40元/平方米;
2.对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的被动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给予10元/平方米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1.财政部门根据财政职责,给与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资金支持。
2.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等。
天津
《天津市绿色建筑管理规定》
1.从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资金用于绿色建筑的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和奖励等
2.鼓励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
黑龙江
《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1.住建部门对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并继续开展绿色建筑业务的相关企业,在信用评价、资质升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在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对绿色建筑项目优先推荐、优先入选或适当加分;
2.支持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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