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信息2023年12月7日

2023年12月7日

一、城市体检工作全面展开,住建部发布指导意见。

在12月6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城市体检的对象包括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其中,住房、小区(社区)的体检工作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统筹开展,街区体检则要结合现有的街道行政边界进行,并衔接城市更新单元(片区)。同时,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建立了一套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试行),并设定了一定数量的核心指标,这些核心指标都是能够获取精准稳定的数据,可以进行纵向横向对比,且具有可持续性的。

二、首个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发布。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这份指南通过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用途管制、积极盘活存量等系列举措,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的能力,提高基层用地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乡村振兴用地的政策指南。

三、云南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年起施行。

该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的人才补贴和奖励措施。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入选人才,在正式履行工作合同后,将获得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其中,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每人将获得100万元的补贴;高端外国专家、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文体人才每人将获得60万元的补贴;青年人才每人将获得50万元的补贴。然而,如果入选人才是引进的,那么他们将不再享受特殊生活补贴。对于本省的入选人才,每年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将按月计算,并每年给予特殊生活补贴。其中,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每人每年将获得10万元的补贴;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文体人才每人每年将获得6万元的补贴;青年人才在培养支持期内每人每年将获得5万元的补贴。需要强调的是,本省的入选人才将不再享受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四、苏州实施“卖旧买新”购房补贴,最高全额补贴所购新建商品房缴纳契税。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12月4日发布通知,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凡是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3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房的家庭都可以享受到契税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而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3个月内、3~6个月内、6~12个月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则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五、机构:11月房地产行业信用债融资环比增长108%。

根据中指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中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监测月报》显示,2023年11月,房地产企业债券融资总额为412.8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49.4%;房地产行业信用债融资总额为31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6%,环比更是大幅增长了108%。这一数据表明,房地产行业的融资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来源(百家号) 作者(美好居住)

仁恒房地产(www.brain-ai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