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开始配售廉租住房

2010年6月22日

住房概况 3000户低收入家庭 年底入住廉租房

从2007年开始,兰州市开工建设了13008套廉租住房,每套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其中包括七里河建兰丽苑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西固建苑小区、安宁区桃林路经适房小区、城关区五泉南路、城关区砂坪村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七里河晏北人家、西固区雅新小区、城关区九州花园、永登县惠民花苑、榆中县廉租住房小区等项目。据悉,年底将有3000户低收入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同时再开工建设4339套廉租住房,计划2012年全部竣工。

如何购买 购买需一次性付款 享六成产权

1.条件:15日内审核购买条件

根据配售程序,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且有自愿购买意向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向所在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购买廉租住房申请;县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接到购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住房情况、收入情况等进行审核,将审核后符合购买条件的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核,复核确认后签发廉租住房配售通知书;廉租住房配售对象持市住房保障部门的廉租住房配售通知书,与所在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廉租住房购买合同。

2.价格:每M21520元 享六成产权

廉租住房的配售价格按廉租住房建设成本价减去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后的价格确定,在此基础上再给予20%优惠。按照近郊四区各廉租住房建设单位上报的廉租住房建设预算成本,经初步测算平均价为每平方米2500元,减去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及优惠后,廉租住房配售的价格为每平方米1520元,个人产权比例为60%,政府产权比例为40%。

3.付款:购买廉租房一次性付款

购买廉租住房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近郊四区购买对象持廉租住房购买合同,统一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缴款手续。根据规定,近郊四区廉租住房配售资金全额上缴市财政,市财政局提取总价款的3%作为已配售廉租住房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专户,余额部分实行专账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根据要求,廉租住房配售后由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到房屋登记部门统一办理廉租住房所有权证。房屋登记、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免除办理廉租住房产权证的各项税费(权证印花税除外)。

能否出售 住满五年取得产权 可上市交易

已配售的廉租住房实行上市交易准入制度。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居住满5年后,需出让的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按原购房价标准补足政府产权部分,取得完全产权可上市交易。将配售的廉租住房上市交易的保障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县区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廉租住房购买家庭是否对其配售的廉租住房进行出售、出租等要不定期地抽查核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将配售的廉租住房转售、转租、更改廉租住房用途、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的,市住房保障部门按原价收回。

来源() 作者()

仁恒房地产(www.brain-ai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