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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仍斟酌中:官方已设计出几份草案

日期:2016年12月22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认为,目前立法进度与原来计划时间表已经不匹配。贾康此前乐观预计2017年房地产税可以完成立法,但截至目前房地产税草案还未征求公众意见,也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作为一个新税种,未来房地产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免征或减征等具体细节受到外界关注,一些学者也有不少建议。目前与房地产相关税种繁杂,交叉征税和税率不合理问题比较突出。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认为,在保有环节开征房地产税不是简单地增加税种和税负,还要做减法,以改变开发、交易和保有环节税种重叠、税负不合理的问题。

  业内普遍认为,未来房地产税施行后,对房屋价值的评估将成为难题之一。

  房地产税税率如何确定,也是大众最为关心的一大问题。目前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可以参考,上海实行0.4%~0.6%的差别化税率,重庆试点税率为0.5%~1.2%。

  目前多数专家认为,房地产税开征后应该设计免征范围,只针对超出个人基本住房需求以上的部分征税。关于免征范围,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类观点支持免税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比如上海试点房产税按照人均免税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另一类观点认为免税标准应按照房屋价值确定免征额,因为不同地区相同居住面积的价值可能相差很大,按照人均居住面积免税,就会有利于高价房主而不利于低价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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