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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再提“长效机制” 关键要做好三个变量的稳定

日期:2016年12月22日()|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按照惯例,每年研究分析下一年经济工作的最后一次政治局会议扮演着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基调的重要角色。而上周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也在瞬间引发市场热议。在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同样毫无意外的被提及。

  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会议明确肯定了住房的居住属性,这使得后续住房投资投机属性进一步弱化,住房市场的稳定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对炒房需求的遏制效果。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层面上,会议明确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积极供地、存量土地盘活、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这都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且发展机制更加稳固。

  在严跃进看来,长效机制的出台是确保房地产市场在“十三五”期间平稳发展和过渡的前提所在。如果房地产市场发展具备长效化的模式,那么各类指标也会总体上表现稳定,而非大起大落,比如说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企业拿地规模、房地产项目价格、房地产市场交易规模等。这些指标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也才会稳定。这从侧面也说明,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具备长效发展机制,关键是做好供应、成交和价格三个变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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