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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存量房贷优惠细则最快有望1月7日开始实施

日期:2009年1月6日()| 来源: | 作者: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2009年伊始,四大银行开始执行存量房贷利率七折优惠政策。记者昨日再次致电四大行甘肃分行时获悉,兰州存量房贷优惠细则有望最快于明日开始实施。

享受优惠需满足5个条件

      据记者了解,原先享受八五折利率优惠的房贷客户多数可享受七折优惠,大部分银行要求与客户签订协议。中国建设银行甘肃分行贷款部负责人表示,老房贷客户欲调整利率共需满足5个基本条件:1.原利率已经在执行0.85倍的;2.首次购买普通型住房,且面积在140平方米以内;3.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4.连续还款2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拖欠记录不超过两次;5.房产完成抵押登记并已取得了产权证。

股份制银行仍在观望

       建行贷款部负责人表示,将为存量房贷客户统一办理优惠手续,并在30个工作日内调整每月需缴纳的房贷。

      中国农业银行甘肃分行贷款部负责人表示:“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含)元以下的房贷客户,如果没有拖欠还款等不良记录,从今年1月份开始,无需客户亲自去银行进行申请,譬如农行城关支行就将自动按7折优惠房贷利率执行。“文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各支行分别执行时会依据不同的条件会有所调整。”这位负责人说,央行和银监会的相关文件已经转发到各支行,并对各支行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各支行正在制定实施细则。

      据浦发银行兰州分行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四大国有银行的政策还没明朗,股份制银行尚在观望。“细则尚未出台,但我们的总体态度是不超前,不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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