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写上图片的说明文字(前台显示)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亟待叫醒 将支持保障房建设

日期:2010年3月20日()| 来源: | 作者: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甘肃省政府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兰州市要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机遇,加快建设租赁周转房、限价商品房。记者了解到,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展开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

延伸政策 支持公积金利用

      2009年10月16日,国家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意味着国家首次针对公积金本金放开了投资限制,闲置公积金将可用于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省政府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兰州市要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机遇,加快建设租赁周转房、限价商品房,为平抑市场房价、建立健全公共租赁房供应体系发挥应有的作用。

准备工作已经开始

       2009年1月~8月中心所属机构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6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26.55%,是去年同期的2.55倍。到去年8月底,中心所属机构普遍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增幅最大的永登管理部完成年计划的190.23%。虽然公积金个贷率达到22.35%,但兰州市77.65%的公积金约为19.69亿元仍处于“沉淀”状态。针对这一问题,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强化管理年总目标中明确提出,要全力保障民生,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各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当中。

上篇:

下篇:

来源() 作者() 阅读()
标签
相关内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ricn realestate

  • 微信
  •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地址:兰州市和政东街189号(仁恒国际A2三楼)

© 仁恒房地产 陇ICP备09002906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