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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要求各地4月5日前上报供地计划 4月10日将公开

日期:2010年3月25日()| 来源: | 作者: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国土部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4月5日前将供地计划上报国土部并抄报驻地国土督察局,国土部将汇总数据,于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各地上报的供地计划并上报国务院。不能按时上报和公布住房供地计划,或公布的住房用地计划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政府,将被通报整改。整改不力的,或被扣减土地计划指标。

      3月22日,国土部召开视频会议,明确要求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而在上报的住房用地计划中,务必符合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要求,并将这些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到具体地块,再向社会公布。

      目前已有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了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其中北京提出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不低于2500公顷,可建成房屋面积在3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面积不低于50%。天津也加大了住宅用地供应,2010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237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40%。

      据悉,国土部将对上报的不合规定的2010年地方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进行督促整改。国土督察派驻各地的督察局,4月份以后也将就此展开督察。如果地方用地计划没有按时制定和公布,或者制定和公布的计划没有达到国土部上述要求,将被要求整改。整改不力的地方政府,或被国土部扣罚次年用地计划指标。

      土地专家邹晓云表示,国土部门强力要求地方政府落实保障性住房供地,将使地方政府工作重心由拍卖高价地转移到尽快提供保障性住房用地上,从稳定预期和调控发挥的实际效果来看,都将促使地价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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