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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力推只租不售模式 深圳大幅偏向商办和工业用地

日期:2017年10月12日()| 来源:证券时报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如今,全国各大城市都在纷纷推动房屋租赁方案落地。随着“租”这个字越来越得到重视,“只租不售”的土地模式也将成为土地出让的重要选项。在土地资源稀缺的深圳,也拉开了以“只租不售”方式招拍挂出让居住用地的序幕。

  全年期自持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近日发布公告,中心将于11月10日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A811-0323宗地的使用权,该地块位于龙华民治街道,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公告,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宗地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全年期自持,自持年限为70年。此外,按规定此次宗地将会配建人才住房27060平方米,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并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市人才安居集团)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监管等。

  相比前期出让的居住用地,深圳此次推出的居住用地在住房用途、人才住房占比及竞价方式等多个方面都有创新变化。其中,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须全年期(70年)自持,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这也是此次出让居住用地最突出的特点。据悉,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区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与此同时,此次推出的居住用地限成交地价,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77亿元,最高限制地价为人民币10.1亿元,封顶溢价率30%。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在最高限制地价和配建人才住房面积基础上,竞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无偿移交人才住房面积多者为宗地竞得人。

  此外,深圳市规土委还强调,要加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其中,要求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用地竞买时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

  上一次深圳挂牌出让居住用地已经是在2016年12月,位于深圳大鹏新区和坪山新区的两块居住用地分别被东莞市中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碧桂园以6.8亿元和22.8亿元竞得。由此可见,今年第四季度深圳土地市场终于拉开居住用地的出让帷幕。虽然10月31日大鹏新区将出让一宗土地,但为仅含50年使用年限的三类居住用地,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出让位于龙华民治街道的宗地,严格来说才是深圳市今年出让的首宗居住用地。

  过去,即便深圳出让土地的条件已经很严苛,众多房企还是“抢破头”。不过,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认为,整体来看此次推出的土地性质为非商品性,竞争应不至于太激烈,且有利于加大人才住房和租赁住房的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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