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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市场规模超预期!多路资本抢滩,专家建议出台租赁法

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目前金融资本介入住房租赁市场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和房地产租赁企业合作;二是和政府方面合作。

例如,第一种模式中,银行与房企合作,双方签署租赁权转让协议,通过银行平台出租房源,与此同时,银行也可为租户提供包括租房按揭贷款在内的金融产品。

另一种模式是银行与政府合作,联手建设住房租赁管理平台,在人房核验、交易撮合、信用评价、资金监管等租房全流程各个环节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此外,租赁住房资产证券化也在试水。再加上京东、支付宝等互联网企业进入租房领域,也有助于重构租房市场用户体验,帮助构建良好的租赁生态体系。

金融风险须防 专家建议出台租赁法

业内人士表示,今后大量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涌入租赁金融领域是必然趋势,要防止租赁贷款变为楼市加杠杆的工具。

对于租赁消费端的“按居贷”这类极大方便租客的产品,也有不少人表示质疑。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租赁贷款变相给了租赁加杠杆的机会和概率,要是能贷款,那么租赁就会被投资者利用。“过去租赁涨幅远远低于房价涨幅,原因是没法用杠杆,如果租房都要贷款,都有杠杆,那么未来租金很可能会出现大涨”。“从理论上讲,租赁贷款进入楼市投机者手中其实并不难。”

某融资担保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与一些银行有合作协议,每年配合银行向外放款,但贷款会进入征信系统。他介绍,通过该平台借贷年利率达5.4%,单家银行个人最多能贷70万元,多贷几家最多可以贷到200万元,200万元以下不需要抵押物。“贷款用途说明是消费或装修什么的,就能够办下来。现在政策鼓励之下,越来越多的银行可以经由租赁贷款名义办下来。”他说。

“互联网金融提供的‘信用贷’、‘消费贷’、‘过桥贷’等,都很容易变成楼市‘加杠杆’的工具。租赁贷款也一样,如果没有有效的防范措施,也很容易被炒房者利用。”“爱租哪”合伙人陈其东认为,互联网金融开展业务没有地域限制,虽然方便消费者,但是无法核实客户需求的真实性。在如何有效甄别房源是否真正出租、租房合同真伪等方面,互联网金融公司还缺乏好的办法。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房租贷就是一种“消费贷”,也存在套现的可能。监管部门应当对此类贷款进行管制,对贷款资格设置门槛进行审核,对于挪作他用等行为要坚决惩处。炒房者借助各种“加杠杆”手段,使得限购政策、银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等控制过度杠杆的“防火墙”轻易就被突破。过度杠杆化则可能驱使一些收入较低或不稳定人群、高风险倾向人群涉足住房融资,容易产生“次级贷款”,加大房地产波动和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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