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2020年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累计达2000万套的目标,“十三五”期间,棚户区改造还祭出了诸多举措,《规划》中屡屡提及货币化安置。上述负责人列举了货币化安置的3个优点:效率高,动迁居民“出棚”就可以“进楼”,免除了在外过渡安置之苦;其次,有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还可以拉动当年消费;第三,可较快地改善城市面貌,增强发展支撑能力。
上述负责人认为,棚改货币化安置要“因地制宜”。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而商品住房库存量小、市场房源不足的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
农村危房改造再加码
——提高4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标准
不可否认,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农村地区基本住房保障的重要手段,2008-2016年,中央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824亿元,支持2311万户贫困农户改造危房。
谈及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规划》明确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可见,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措施将更有针对性。《规划》要求,从今年起,中央财政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并提高户均补助标准,各地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分类补助标准。
在出资方面,《规划》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应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个人自筹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