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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杠杆:“钱根”收紧后炒房成本骤增

日期:2017年3月2日()|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过去一轮住房按揭贷款的快增无疑助推了楼市成交的活跃度,但从银行的角度看,又有其内在逻辑。一位国有大行北京某支行主管房贷业务的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大部分银行已经意识到,与对公贷款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贷款相比,住房按揭贷款是最为安全和稳妥的贷款种类。“至少有房子押在银行手里。”该负责人表示。

  随着政策收紧,目前个人房贷增速已开始放缓。据央行《2016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2016年12月末,个人购房贷款余额19.14万亿元,同比增长35%,增速比上月末低0.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4.96万亿元,同比多增2.31万亿元。此外, 央行数据显示,虽然今年1月的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新增规模仍较高,但1月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额占人民币贷款增加额的比例为31%,占比较去年全年降低了14%。

  有资金“隐而不秘”变相入市

  在住房按揭贷款之外,银行资金还通过多个“隐而不秘”渠道流入楼市,这部分资金量虽无法统计,但也在很大程度上推高了购房者杠杆。

  据郑南介绍,目前他正在“倒卖”的房产有三套,分别在他和他家人的名下,他也在三个银行有贷款,总额接近1000万元。他刚刚办下来的一笔200万元的贷款就并非自住房按揭贷款,而是某股份制银行的消费类贷款。

  “这个贷款就是今年1月刚办下来的,我拿现在自住的房子做抵押,从银行贷了200万元。”他直言,虽然贷款的种类是消费贷,但实际上他就是拿了这笔钱去购房。而据他所说,该贷款与市场上一般的消费贷款还有所不同,引入了信托机构的参与,并且贷款期限长达25年。“这个贷款除了利率比住房按揭贷款高以外,对我而言和房贷并无两样。我完全可以长时间使用这笔资金。”他说。

  据了解,一般银行超过50万元额度的消费贷款都需要进行受托支付,所谓受托支付,就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贷款被挪用的风险。银监会2013年曾下发文件,明确消费信贷不能用于购房。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关底线并非不能被变相突破。

  “我就找了一个朋友的公司,做了一个购买工艺品的合同,等到银行的钱打到我朋友公司的账户之后,我直接套现取出来就行了。这样做的难度并不大。”郑南说。

  实际上,在楼市火爆的时候,银行资金通过“消费贷”的形式流入楼市并不鲜见,甚至有些方式还成为一些购房者的经验之谈。在银行工作的小王也对记者说,他之前为了凑齐购房首付款,也曾找同事做担保人,从自己所在的银行贷了100万元消费贷,期限长达十年。“我当时就做了一个购买红木的合同。”他对记者说,实际上,“骗”银行消费贷的方式大多通过伪造红木合同或珠宝合同来实现,而市场上也存在不少专门从事这一业务的公司,只要花一些钱,所有都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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