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政治局的会议提出加快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政策的风已经越吹越旺,长效机制已经在路上。
从广州的的租购同权,到住建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再到新华社接二连三的预期引导,我们大体可猜测长效机制的几大组合拳。
新华社其实已经给出了答案——“房地产调控是一盘大棋,要实现“房住不炒”还须配套施策——从金融上掐断投机炒房的阴沟暗渠,从财税上降低住房交易带来的财富增值效应,从投资渠道建设上引导资金流到急需支持的实业上去。只有把长效调控机制不断完善并做细做实,才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意味着金融、财税和投资渠道的多管齐下,尤其房产地税已愈来愈近。但在当前条件下,房产地税方案紧锣密鼓中,而行政调控已经把房地产金融暂时冰冻的背景下,目前新华社和住建部能够拿出试水舆论的政策炸弹就是租购同权。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这可能又是一招备受争议的棋。
广州推出的租购同权,一方面增加建设和提供租赁住房,一方面赋予租房人就近入学的权益,这是在增加对于教育和医疗等资源的需求,或者说在加大这些资源的稀缺性,而并非相反。或者简单说,租得起房子的人总是比买得起房子的人多,那么,租购同权作为目的,和租购同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本身就是相悖的:五个人的粮食尚且不能满足十个人的需求,何况又增加到十五个人,怎么满足这十五个人享有同等权利?
按照这个道理讲下去,租购同权先是会使得更多的人群涌往重点学区的住房,这些区域的房租会出现上涨,甚至带动更多区域的房租上涨。然后呢?恐怕就没有然后了。政策的目的显而易见,是希望人们选择租房而不是买房,从而降低商品房价格,尤其是学区周边的房产价格。然而,租房替代买房,这一结果的成立依据太多的假设。
这是存量改革的历史紧箍咒。
关于房地产长效机制,我们看看近期主要观点——
钟伟认为长效机制将涵盖房地产税、与收入相关的信贷杠杆(未来房贷与完税情况即真实收入相关)等。他个人认为在2020年之前,‘限’的机制还是会存在。
万科郁亮接受新华社专访时——
租售并举意味着一方面加大租赁住宅供应,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另一方面要提供更多可支付住宅。
我有一种“1153供给模式”设想,即:将房地产供应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10%是针对最低收入保障人群,通过货币化补贴租金的方式解决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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