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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做细做实

日期:2017年7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近来,住建部等9部委也联合发文,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的试点。可以看出,从顶层设计到政策落地,都透出把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做细做实。

在中央明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根本定位下,全社会已认识到发展稳定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必须建立一套基础性制度和长效调控机制。但知易行难,房地产市场中多重力量交叉博弈,各级政府如果不真抓实干把政策落实到位,长效调控机制不会自动形成。

长效机制离不开基础数据的支撑。完整的住房信息是制订住房发展规划与建设计划、完善住房保障与供应政策、制定住房市场调控与税收等政策的基础。而利用移动互联信息便利,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信息透明度是各地实施有效调控的前提。

长效机制要遵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以扩大供应、疏解需求为核心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其中,土地和住房供应是重中之重,稳定预期是稳定住房价格的关键。各地应根据人口变迁和城市发展趋势,适时供应住宅用地,做到让市场“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坚决避免出现炒地皮、争地王的情况。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建立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方向。我国首部住房租售法规已公开征求意见,立法步伐正在加快。住建部等9部委近日支持在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选取12个城市先行试点。有了中央政策引导,地方应行动起来,搭建政府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发展规模化房屋租赁企业,并在“租购同权”上迈进一步,使租房者得以在所居住城市从容生活,使租房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切实路径之一。

房地产调控是一盘大棋,要实现“房住不炒”还须配套施策——从金融上掐断投机炒房的阴沟暗渠,从财税上降低住房交易带来的财富增值效应,从投资渠道建设上引导资金流到急需支持的实业上去。只有把长效调控机制不断完善并做细做实,才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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