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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还需房产税落地

日期:2017年8月3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中国楼市存在过度投资是产生泡沫的重要原因,在结构上增加保障型住房供应的同时,也要在存量上对持有环节征收房产税,提高成本可以降低投资类买家的持有愿望,并通过空置税打击过度浪费宝贵住宅资源的行为。房产税是未来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也会促进地方政府对公共资源的投资。按照国土部的要求,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自2014年开始启动, 力争2017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目前已有十余个省区市将当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全国信息管理平台,这为征收房产税提供了基础,应该尽快推动房产税落地。房产税给予个人或家庭一定的免征面积,只对超出的面积或者完全投资型的征收,可以避免一些争议与阻力。

当然,长效机制必须建立在两个基础之上,一个是必须适应市场规律,在尊重市场的前提下,弥补政府在保障型住房供给方面的长期缺位,而不是政府重新主导房地产市场;另一个基础是,新机制的建立必须基于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这个前提与目标,而不能在改革过程中冲击市场,以新的扭曲代替旧的畸形。在这些基础上,经过探索之后,应该通过立法等手段进一步建立商品房、公共住房、租赁住房等相关住房基础性制度,完善国家住房制度总体框架。比如目前推动的租赁市场,必须解决租售同权以及供给可持续性的问题,这涉及到户籍、公共资源的投入、土地规划、财政分配、制度创新等方面的改革,因此,长效机制的建立任重道远,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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