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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严控“类住宅” 一商业地块规定不得建酒店式公寓

日期:2018年4月26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在杭州,“限酒令”已有先例

杭州“限酒令”其实已有先例。

2011年及以前,杭州土地市场中的商业用地也曾大放异彩,超过半数的商业用地拍出高溢价,得益于开发“类住宅”的丰厚盈利。

然而,2012年1月,杭州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令禁止商业办公楼采用公寓、家园、花园、花苑等含有住宅性质的名称来销售。

同时,对商业项目的套型设计、卫生间数目、挑空阳台、飘窗等作出了严格的“去住宅化”规定。其中还要求,以后非住宅类项目的卫生间要按每层集中设置,以常规的单层1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为例,每层最多隔出3个带独立卫生间的单元。

该《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即2012年2月18日正式开始施行,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这一通知,一度曾宣告酒店式公寓这一非住宅用地项目在杭州审批遭到禁止,被业界称为“限酒令”。

事实上,这一“限酒令”收效甚微,资料显示,2011年的杭州市主城区共出让56宗土地,其中商业用地达34宗,绝大部分在《意见》实施前已抢先规划为“类住宅”项目。酒店式公寓仍大行其道,直至去年,写字楼改成酒店式公寓的现象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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