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此类自持地块的开发模式还未找到“最优解”。胡景晖认为,目前还没有成熟的自持案例出现,一方面前一阶段地方政府的支持动力不足,另一方面传统开发商的转型摸索尚未到位。
多维度政策出台
进入2018年下半年,在“租售并举”背景下,各地开始出台规范租赁住房市场的政策,内容涉及住房供应、市场规范、租赁补贴等各个方面。
租赁补贴方面,7月11日武汉市房管局出台《武汉市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暂行办法》并征求意见。该办法指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申请人每人每月可拿到240元租房补贴,领取补贴时间累积不超过36个月,每人累积补贴额度不超过8640元。7月31日,广州发文拟上调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线准入标准,将住房租赁补贴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家庭租金支出实行15%封顶制度。
房源供应方面,7月12日,佛山市提出2018年7月9日前在建、已建、库存的商业、商务办公用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建为租赁住房。7月18日,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企业自持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规定自持租赁住房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需求群体方面,7月31日,北京提出可以通过租赁型住房满足高收入群体住房需求。而深圳则出台新政,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从业人员,以及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加大对各类人才和中低收入市民的覆盖面。
而在交易程序等其他方面,各地新政也有涉及。北京在7月末出台的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未经约定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而武汉规定租赁合同租期不得超过20年,并就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培育租赁企业、规范租赁住房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支持政策。成都则发文规范拍卖土地配建租赁住房的建设、装修和管理。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夏丹认为,在规范租赁市场的过程中,必须加大对中介的管理力度。
夏丹指出,租赁市场主要存在三类与平台相关的问题,一是哄抬房价的问题,在这一轮管控中,预期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从预期上要对中介和开发企业哄抬房价的行为进行管理。二是在中介实际操作过程中,协助业主、房东进行阴阳合同的处理问题,此类行为逃避管制,让政策没有达到该有的调控效果,扰乱市场价格。三是黑中介对房客进行实质性的骚扰。
胡景晖则指出,要实现租赁市场的规模化,首先应当推动房屋租赁立法,改变上位法缺位的现状。其次,应加大对规模化、规范化中介机构的扶持和帮助力度,防止市场劣币驱逐良币。最后,应当采取激励和问责措施,增强地方政府推出租赁住房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用作租赁住房的动力,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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