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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地产整治加入“司法手段”

日期:2018年8月16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8月14日联合发布《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可谓“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情理之中”在于,今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在30个城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众多城市均积极响应,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

“意料之外”的是,重庆是这30个城市中,首个由公安部门深度介入联合执法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城市。这也意味着,重庆房地产市场整治,将加入“司法手段”。

三类棘手问题亟待解决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重庆房地产市场,有三类问题最为棘手,也迫切地需要解决:

一是造谣生事,扰乱市场秩序。比如有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传播、编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秒光盘、通宵排队抢房等不实言论,甚至制造谣言,营造恐慌气氛。

二是违规收费、炒卖房号。比如开发商或中介,囤积房源,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茶水费”等房价款以外其他费用,非法牟利。

三是提供虚假证明,谋取非法利益。一些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协助购房人伪造社保、纳税、收入、婚姻等证明,骗提骗贷公积金,规避限贷政策,偷逃税款,谋取非法利益。

以往整治时,市国土房管局多是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协作,采取的也都是“行政手段”。在具体操作时,则遇到一些阻碍,比如企业违规收取“茶水费”等行为时,市国土房管局无法对其账户进行查询。

“公安部门介入后,通过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方式,便能深入以前我们无法涉及的环节。”该负责人表示。

在惩治力度上更具威慑力

本次整治,包括市国土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治安总队、网安总队、刑侦总队均将参与其中。这也代表,在惩治力度上,不再像过去那样“简单”。

以往整治期间,最常见的方式便是约谈、罚款,情况恶劣的便是停止其网签。但某种程度来说,这样的惩治方式力度不够,违法违规成本较低。比如,停止网签后,购房者依旧可以与开发商、销售人员私下签订购房合同,待“禁令”解除后继续交易;而罚款等对不少房地产企业而言,显得“九牛一毛”。

“这次执法就换了一种方式。我们和公安部门有联动机制,将根据其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该负责人举例说,比如一个事情涉嫌治安问题,那便是公安局的治安总队负责处理;涉嫌经济案件的,便由经侦总队出面。同时本次两个部门联合执法,将在各自的区县局设立联系人,一旦发现线索,便直接移交区县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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