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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举报“阴阳合同”可获3000元奖励

日期:2018年10月25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不聘用信用等级为“失信”的从业人员。承诺机构不聘用信用等级为“失信”的从业人员。举报经核实的,自愿支付给举报人1000元作为奖励。如因聘用失信从业人员,造成客户投诉或损失的,承诺机构赔付客户2000元。如承诺机构未履行上述各项服务承诺中所述的举报奖励、退款等服务内容,自愿接受监督机构将其列入失信名单的处理。

同步推出房产中介信用评分办法设置六个信用等级供公开查询

据介绍,首批14家承诺机构在全市共有2325家门店,约占全市36.7%,这意味着市民可在广州超过1/3的中介门店体验到阳光承诺服务。

为方便市民快速识别阳光承诺机构,承诺机构将在公司所有门店张贴“承诺机构门店标贴”和“阳光承诺书”海报。承诺机构为加强自我约束,还针对各项承诺设置了不同的举报奖励,充分展示履行承诺的决心。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自2018年10月23日同步实施《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评级管理办法》,并推出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评级系统。

协会将根据市住建委建立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根据信用评分、从业年限以及是否受到行政处罚等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分为优质、良好、诚信、暂定诚信、预警和失信六个信用等级,将中介信用采用分数、等级量化的方式供市民参考使用。市民可通过市住建委网站、协会网站和微信号等渠道,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中介机构门店中张贴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书》和从业人员佩戴的信用信息卡上都记载了信用二维码,市民也可扫描二维码实时查看中介的信用状况。

本次“房地产中介阳光承诺”自2018年10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承诺机构进行监督。如市民反映的问题的发生时间不在有效期内的,将不予受理。对于举报的同一事项,最先举报人获得奖励,其他举报人无奖励。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电话为:6667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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