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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中村住房可纳入保障房

日期:2018年11月8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11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官网正式发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以下简称《规划》)的征求意见稿。该《规划》提出,约55平方公里城中村居住用地划入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除规划公共利益和用地清退外,综合整治分区内的用地不得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计划。深圳市规范引导各区在综合整治分区内有序推进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统租改造,满足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全市未纳入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棚户区改造计划、建设用地清退计划及违法建筑空间管控专项行动等的城中村居住用地共约99平方公里,其中约55平方公里(占比56%)划入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通过划定城中村居住用地综合整治分区,确定了保留的城中村规模和空间分布,既在空间规划上有序管控城中村的城市更新节奏和步调,也通过给予市场明确预期,规范城中村的城市更新市场行为。

此次公布的《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范围图》显示,在空间分布方面,《规划》中深圳各区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范围最大的两区为宝安、龙岗两区,分别为1612公顷和1487公顷;龙华、光明、坪山三区紧随其后,分别为860公顷、418公顷和409公顷。原关内四区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范围最小,福田为127公顷、罗湖为135公顷、南山为182公顷、盐田仅有1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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