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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年内第二次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日期:2019年9月12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9月4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进行今年内第二次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调整后园区及镇街共分为三类标准,其中一类标准共有13个镇街,价格标准为低于26483元/平方米(含),二类标准及三类标准分别有17个和3个镇街。

东莞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称,年内第二次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为例行调整,与楼市调控政策无关。本次调整以2019年上半年各镇街(园区)普通住房的网签销售数据为依据,调整后的标准自2019年9月1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称,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并不会影响到购房者契税情况。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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