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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旺季来临,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租赁指南

日期:2019年6月26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备案登记:

与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对接

按照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3日内,当事人应当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前往区租赁登记备案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或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设置的便民服务点办理登记备案,还可以利用网络租赁服务平台等办理登记备案。

租赁备案有哪些好处?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已经有多种公共服务与租赁登记备案实现对接,如办理积分落户、子女入学、申请公积金等。比如,北京现行的积分落户政策中,在合法租赁住所每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就加0.5分,认定标准是进行了租赁登记备案。“下一步,还将逐步推进与办理居住卡、居住证、租金抵扣个税等相关公共服务的信息共享。”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租客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用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如果租房中出现“黑中介”等企业或个人侵犯租户自身合法权益,该怎么办?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市住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进行,如果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或者“黑中介”“二房东”的有关人员存在跟踪、尾随、堵锁眼、电话威胁等软暴力行为的,租户可以及时通过录像、电话录音等手段留存证据,然后立即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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