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各路专家们纷纷谏言“免征面积”呢?其实道理很简单,房产税是财产保有税,是针对房屋财产收取的费用,按照常理而言,需要考虑刚需住房需求。我国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总城市数到达了660多个,而且地域跨度很大、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差异,在东部城市,人均月薪可能上万元,但是在西部城市,人均收入可能不足千元。如果一刀切征收费用,可能导致不少刚需家庭也与多套房的人缴纳了相同的费用,这就显得不太合适了。所以才有了“免征面积”的建议。
在税率方面,专家张学诞表示,可以设置在0.3%至1.5%之间或许较为合适,而且房产税的征收,并不是按照当初购买时的价格进行,而是采用市场价为基数收取,依据张学诞的方案,那么房子越多、房产价值越高,那么需要交的费用相对更高。
举个例子:老王是一个三口的家庭,老王家用2套房产,单价都是2万元/平米,每套房子都是120平米。如果依据规定在人均40平米以内的标准可以免征房产税,那么老王这一家人征收的基数就是120平米,征收的价值基数为240万元。如果依据1%的比例收取房产税的话,那么老王家就需要交2.4万元。很显然的道理,如果没有免征面积的话,那么老王就需要交4.8万元,有了免征面积,只需要交50%即可。
第三个问题,房产税如何收取?有学者认为,收取这种费用,无外乎2种方式,第一种是购房者(业主)自愿去交费,第二种是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房产户主挨家挨户进行上门收取。不过貌似这两种都不可行,一方面不可能人人都这么自愿去,另外上门收取的话人工成本太高了。
其实,还有一个相对折中的办法,那就是在房产保有期内计算费用,可以自愿去交,也可以不交,对于没有交的只需要计算一定比例的延迟费率就可以了。在这套房子二次转手的时候,一次性补缴齐所有费用,然后这套房才能对外销售。这样一来,费用的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最后一个话题,房产税来了,多套房人“如何应对”?
房产税的出现,让购房者们看到了新的曙光。可能化解楼市“住房空置”的一个怪象。在房地产界,依然存在大量的“购房二八法则”,20%的有钱人买走了市场上多数房源,还有大部分人根本没有买到房子,所以这些多数人才是嗷嗷待哺的小羔羊。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在2016年底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的住房空置率达到22%,而且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这4年时间里,住房空置率依然呈现出快速膨胀的趋势。
另外,央行家庭资产负债报告数据显示,我国的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达到了40平米,而且96.86%的家庭已经拥有了房产,同时至少40%以上的家庭拥有二套房以上房产。不难发现,从总量上来说,房产已经总量过剩了,而且户均房产保有如此之多的情况下,空置房浪费的究竟是有多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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