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解中发挥律师作用实现双赢
高子程建议,在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改建中,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发挥律师作用,及时出台和完善宏观的政策措施,作为全市统一的执法依据和立法基础,快速推进功能疏解力度。政府也可以购买律师的法律服务,做好有关工作。
高子程说,在疏解非首都功能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被拆迁户有权利聘请律师做代理人,来争取和保护他的权利。另一方面,政府在疏解非首都功能中也有权利,政府给予被拆迁户的补偿只能在政策法规允许和界定的赔偿标准范围内,在其中就有双方博弈的问题。
他说,目前,随着律师行业规范执业,律师可以及时出面协调政府和被拆迁户之间的关系,使被拆迁户不会因为律师的代理而人为阻挠疏解的进行。尽量用和解的方式实现疏解工作顺畅进行,实现双赢。“作为第三方,律师的引导和意见,对于被拆迁户很有意义。律师可以为他们讲解法律条文、合同,平复他们的心情。”他建议,政府可以聘请律师,为其合法权益提出服务,在确保疏解进度的同时,又不至于使政府付出超出法定标准的赔偿金额,“因为赔偿金额是用财政,也是所有纳税人的钱财。”
高子程说,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力度大了,律师业投入的精力和人力就会加大,质量也会提高,功能疏解的进度会加快,效率会提高,疏解的成本会相对降低。
他说,律师可以为政府提供咨询、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查化解等法律服务,“比如在疏解过程中遇到的失业、信访问题,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律师在这方面是有经验的,可以疏导、代理诉讼、促成和解和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