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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继续加码楼市调控:一二线控房价三四线去库存

日期:2017年1月19日()| 来源:华夏时报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2017年伊始,多部委便纷纷加码楼市调控。

  1月10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现在碰到的矛盾是一二线城市的高房价,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解决的办法是分城施策和推进城镇化建设。消化库存还要考虑到一亿人进城和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最终要制定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包括一些法律法规规定和财政金融政策。

  同一天,银监会指出,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去库存。分类实施房地产金融调控。

  到了12日,国土资源部又表示,对保障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对商品房因城因地施策,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一线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对去库存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要减少用地供应。

  事实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对房地产调控指明了方向。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抑制资产泡沫、防范金融风险”成为2017年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新基调。而最近多部委对楼市调控的表态,也未超出上述范畴。

  楼市调控加码

  “我们正在制定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包括一些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徐绍史称。

  而发改委提到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多位受访专家解读为,可能包括“住房金融、土地供应、房地产税收”等内容。

  具体来说,在金融制度上,主要是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土地供应上,采取措施盘活存量土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探索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定土地价格的增长预期;在税收上,加快房地产税和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

  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执行主席顾云昌认为,构建房地产的长效机制,需要推进与房地产基础性制度相匹配的住房金融制度、土地供应制度、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相比住房金融制度的改革,土地供应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要复杂得多,改革也较谨慎。”顾云昌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而这也是为什么多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停留在“加快研究房地产税立法”阶段的原因之一。

  与此同时,其他部委也对楼市调控表态了。2017年1月10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住建部、财政部、国土部三部门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确保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落实棚改信贷支持政策,抓紧筹划2017年棚改工作,优先安排出让棚改腾空的土地”。

  《通知》强调,棚户区改造既包括棚户区征收拆迁和居民安置,还包括开发利用好腾空土地资源,实现腾空土地出让,依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棚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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