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县的做法为,对2013年1月1日以来的住宅用地列出清单,并列出台帐,通过分组的方式,对每宗地的利用状况进行现场查看,从而获得第一手材料。
执行中的严苛,与此次检查的性质和所处的政策环境有关。
上述检查的部署,被认为是房地产供给侧改革的一种延续和补充。今年4月,住建部、国土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在6-12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该文件的目的在于强化“供地”环节的管理,而此次检查的目的,则被认为是强化“后供地阶段”的监管。这样一来,政策才覆盖了供应端的整个链条。
从性质上看,“此次检查不属于例行检查,而是专项检查”。国土部下属某机构相关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专项检查的内容比较集中,目的性强,检查力度也较大。与此同时,专项检查结束后,通常会形成书面报告,并可能据此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
上述人士还表示,此次检查在9月下旬启动,当时部分热点城市已经依据监管层的要求,对调控政策进行加码。当检查深入到县市一级时,十九大报告已经出台,继续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期间的政策基调趋向从紧,会对检查起到一定的影响。
土地供后环节监管强化
上周,河南省某县公布了关于此次检查的报告,从中可窥见土地合同执行环节的一些问题。
根据报告,该县2013年1月1日以来出让住宅宗地共103宗,土地面积237.4492公顷,合同价款金额22亿元。通过排查,检查出问题的宗地数量20宗,占19.4%;问题宗地面积32.2237公顷,占13.57%。
报告称,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由于政府原因致使企业无法按期开工的,有15宗地,占问题宗地面积的75.2%;二是由于原宗地上有建筑物未拆除造成企业未按期开工的,共3宗,土地面积占11.6%;三是涉法涉诉2宗,土地面积占13.2%。
这20宗土地中,除涉法涉诉外,有10宗地已经整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国土资源局表示,2013年以来共拍卖出让住宅用地34宗,截至目前仅有一宗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余宗地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013年,国土部曾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处理闲置用地,并曝光1457宗闲置土地。国土部曾表示,土地闲置大体分两类,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占46%,由于规划变更等政府原因造成的占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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