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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力!这些城市盖的这种房子只租不卖

日期:2017年11月23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租赁性质用地供应普遍增加

随着“租购并举”政策的逐步落地,地方城市纷纷增加租赁性质用地供应。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日前,全国已经有北京、佛山、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珠海、天津、成都等超过10个城市开始增加租赁土地供应规模。

北京已经成交超过25宗包含有租赁性质土地,约能提供租赁房源2万套。

上海市自今年7月份成交首宗居住用地以来,截至目前已经推出25宗租赁住宅用地,出让面积96.32万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

11月10日,深圳成交首宗租赁地块,也是今年深圳首宗住宅地块。

从全国来看,累计多个城市合计出让的租赁土地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按照平均60平方米单套计算,已经可以直接提供租赁房源超过8万套,集中在北京、上海等一线租赁热点城市。

在租赁用地普遍增加的同时,多城市也在密集推进住宅租赁政策,推进租购并举体系建立。截至目前,全国已经超过12个省份的50多个城市出台了有关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内容。既有直接发力于房源供应的政策,也有针对租购同权的政策,保护租房者权益,维护租赁关系稳定。

目前政策明确或市场已有“只租不售”住房,有集体租赁住房、公租房、地产商自持商品房等。

从定义上看,自持型商品房是由开发商自持商品住房面积,并将全部作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此类住房出租将被纳入政府监管,开发商“以租代售”将被取消拿地资格甚至注销资质。

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集体租赁住房是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租赁物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不得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北京安排,可由区政府按市场价格整体趸租作为公租房,再向中低收入家庭按公租房价格出租,差价由政府补贴。

但在“只租不售”的共性下,这些住房在建设上却有着本质区别。

公租房和自持商品房多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由于此前政策没放宽,集体建设用地上的租赁项目相对较少,如果要建集体租赁项目,以前是先征地,让集体建设用地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能继续配建。如今,新的政策则可绕过土地变性等环节,提高建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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