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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组会议提出: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日期:2017年11月30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从官方公开的数据来看,实施将近两年的三项改革试点已有成效。被认为最难推进的宅基地改革,也已经在开展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目前云南大理等15个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已退出宅基地约7.6万户,退出面积约6万亩,其他试点地区在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上也开始进入操作阶段。

然而,国土部最初选定的33个试点地区中,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有3个,集体建设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均为15个。直到2016年,三项改革试点才开始打通。

陈明告诉经济观察报,如果三项改革试点不打通,会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单纯的征地改革难以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一个明显的逻辑是,征地规模缩小,建设用地供给就会减少,土地拉动型的地方经济难免受影响;这种情况下再增加补偿的话,政府又要多掏钱。这两个因素一叠加,地方政府也确实很难有积极性。“如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与征地制度改革同时进行,就可以补偿一部分由于征地改革造成的建设用地供应减少,地方政府开展征地制度改革的内生动力会更强。所以说这两个改革联系密切,单做一项的话,效果明显下降。”陈明说。

国土部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在征地制度改革中,河北定州、山东禹城、内蒙古和林格尔率先开展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截至2017年9月,河北定州等三个试点地区按新办法实施征地共63宗、3.9万亩。

相对于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已经扩大到全部的33个试点地区,宅基地试点范围一开始并未扩大。

实际上,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表述,宅基地属于建设用地。但是,因为宅基地保障农民基本居住的特殊性,国土部门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宅基地的入市在政策上管控比较严格。

尽管“三块地”改革已经开始打通,但是形成系统化的成果还需要时间。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试点也反映出一些新问题。延长试点期限,有利于在实践中进一步统一思想,设计出更为科学的改革操作方案。“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综合效益显化尚需时间。”

市场化机制亟待建立

未来一年的改革如何运作,是摆在改革设计者面前的问卷。按照姜大明在全国人大做的延期说明来看,国土资源部目前指明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协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村土地有效利用的关系,如何有效保障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项目建设效率等。“姜大明部长讲话提到的‘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我理解不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估计主要是在征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中,怎样优化产业配置方面的问题。”陈明认为,未来一年的方向可能还是按照既定改革路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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