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后三年棚改工作目标。
会议提出,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和金融、用地等支持,以改革创新的举措、坚持不懈的韧劲啃下“硬骨头”,兑现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承诺。
今年4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地方考察时表示,棚户区改造既是弥补历史欠账的民生工程,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途径,还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身负三重历史意义,棚户区改造的推进,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推进城镇化进程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冯奎表示,棚户区改造有利于改善生活条件生产环境,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和流动人口的落户。再改造1500万套,以套均3人计算就是4500万人,这是实现“三个1亿人”计划中,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目标的必经之路,计划的完成标志着我国城镇化有了实质性的跨越。
5月24日的会议指出,近年来棚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过去8年已使800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出棚进楼”,既改善了民生,也带动了有效投资消费和去库存。
从2008年起,国家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以来,棚户区改造的深层意义被不断发掘。
2012年,住建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在设定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进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期限的同时,提出开始全面推进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据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
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目标。
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提出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的三年计划。
根据这个三年计划,2015年全国棚改开工601万套,2016年开工606万套,2017年计划目标是600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