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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资产证券化将迎快速扩容 业内:市场潜力或超万亿

日期:2017年6月29日()|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伴随着多个政策陆续落地,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预计迎来快速扩容。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三部委最新发布的财金〔2017〕55号文,符 合标准的PPP项目在建设期也可探索进行资产证券化,且明确提出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鼓励各类市场资金投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 品。相较发改委和证监会于2016年底发布的政策,55号文政策规定更为详细,相关政策要求也有所放宽。

业内人士表示,发改委和财政部在PPP项目领域的分工存在不一致,其关注点也不同。不过,预计随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两个部委牵头的政策未来在一些共性问题上将趋于一致。而在多个部委的政策支持下,PPP项目的融资渠道将得到进一步拓宽和改善。

截至目前,在发改委、证监会政策框架下,发改委向证监会推荐了两批共17单PPP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有4单已经在上交所和深交所正式发行,发行金额合 计35.54亿元。《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还有5单产品预计将很快在交易所正式发行。而伴随着55号文的落地,银行间市场也将正式迎来PPP资产证券 化产品的落地。市场人士预计,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提出的“每年PPP项目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公共预算支 出的10%”预测,未来10年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优质PPP投资规模在17.6万亿左右,PPP资产证券化市场潜力巨大。

55号文的发 布引发了市场高度关注。一位银行间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相较此前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文件,此次55号文的特点在于其提出了“分类稳妥地推动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这种对发行人的分类管理使得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标准更为细化和灵活。更为重要的是,55号文明确,“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在项目 建设期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而根据此前的政策,项目只有在建成运营两年之后,才可走“绿色通 道”申请进行资产证券化。

东方金诚结构融资部总经理郭永刚表示,PPP项目在已经进入运营期两年以上且形成了较为稳定现金流的情况 下,融资需求可能并不足,这时PPP资产证券化对 解决建设期的资金需求帮助并不大。一位熟悉PPP资产证券化的业内人士也表示,从实践来看,很多PPP项目在前期、中期和后期对于资金都有不同程度的需 求,尤其是在前期,很多项目都有比较强的短期资金需求,而融资阶段的前移能够满足项目公司这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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