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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嬗变的蝴蝶效应:靠“限”字诀平抑房价恐难长久

日期:2017年7月13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作者: 佚名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当前土地出让中盛行的“限售”要求,被认为与此有着类似的逻辑。该人士表示,“限售”相当于变相压低项目的预期售价,由于盈利空间受限,开发商只得在成本上做文章。

住建部住房改革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云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类规则虽然能将房价控制在一定水平,但可能会造成“降质减配”的情况,影响居住体验。

另一类较为流行的出让规则为“限价+配建”,即限定土地最高价格,竞拍配建的保障房或其他房屋面积。

这类规则最早始于北京,如今已成为各大热点城市的“标配”。7月5日,佛山禅城区一宗土地拍卖中,甚至深化为“限价+竞人才住房+竞自持面积”。

上述规则显然可以有效限制高价地,但在降低土地成本方面,恐怕收效甚微。

以7月5日福州市闽侯县两宗宅地出让为例,最终两块地未扣除配建部分的成交楼面价均不超过1万元/平方米。但由于配建比例均超过一半,当地业内人士分析,分摊到商品房部分的土地成本将达到2万元/平方米。如果继续竞拍,这部分成本还会进一步提高。

有分析人士如此解读这种逻辑:在土地成本固定的前提下,配建部分越大,纯商品房地块承担的成本就越高。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的惯用应对手段为“拉高”和“做低”。具体做法为,在保证配建规模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配建部分的容积率。相应地,商品房的部分容积率则被有意压低,使之变成低密度、高售价的住宅。表现在项目布局上,配建部分显得“又高又密”,商品房则表现为“低而稀疏”。

“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拉高商品房部分的价格,做低配建部分的成本。”上述房企人士表示,商品房价格并未被有效控制,配建部分(通常是保障房)的居住体验还被牺牲了。

成本压力仍大

“限价”与“限售”的做法,起源于一线城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已在各热点城市大行其道。按照业界的主流观点,随着三四线城市地价攀高,这类做法正在向这些城市蔓延。

今年6月28日和7月6日,浙江湖州在两次土地拍卖中,就采取了“限房价、限车位价、限装修价、竞地价”的规则;7月5日,安徽芜湖一宗土地出让采取的规则为“限地价、竞市场调控房”。

专家认为,这类出让方式的推广,有其正面效果。如有助于减少高价地的出现,并减少高价地对市场预期带来的刺激。

今年以来,市场上的高价地已明显减少。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300个主要城市中,一线城市土地交易的平均溢价率为22%,同比下降40个百分点;二线城市的平均溢价率为32%,下降17个百分点;土地出让规则调整较少的三线城市,溢价率为57%,上升3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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