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今年3月以来,中国超过20个城市开始了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尽管各地政策收紧程度不同,但是这一动向反映了政策制定者严控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强烈决心。但从各项数据统计来看,相关各方对于房地产发展的前景还是保持着审慎的乐观态度。
新一轮调控升级
3月之后超过20个城市进入调控阵营,其中有一些城市继2016年之后进一步升级,纵观本轮各地调控措施,主要特点有:
1)调控措施仍以抑制需求为主,其中包括限制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以及提高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等。只有少数调控城市提出供给侧方案如增加土地供给等。
2)另外,在很多出台新一轮调控措施的城市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也有所收紧。
3)从地理位置上看,本轮调控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但不仅限于一线和重点二线城市。位于一二线城市周围的卫星城市也开始进行有范围的调控,这主要是由于在上一轮政策调控中被抑制的一二线城市的购房需求转而流向其周围卫星城市房地产市场。
更多卫星城市加入调控大军显示购房需求并不仅限于一二线城市。由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我们相信未来会有更多城市出台调控措施。
尽管如此,此次调控仍然以因城施策、分类调控为主,同时这种注重抑制需求的措施仅能暂时平抑市场而非解决房地产市场结构性问题的长久之计。只有建立有效的长期机制才会使得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有序的发展。
去库存过程仍将继续
尽管各地自2016年9月陆续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去库存趋势并未暂停或者逆转,全国房地产库存量仍在下降。如果以房屋面积为计算单位,全国商品房住宅的库存量从2015年的34.8亿平方米下降至2016年的32.7亿平方米。库存周期(即库存量与销售量之比)则从2015年的3.1年下降到2016年的2.3年。
进一步分析省级数据,我们发现库存状况则因省而异。有别于人们的一般印象,中部地区的库存周期快过众多一二线城市聚集的东部地区。
和其他地区相比,中部地区库存周期最短为约2.3年,东部地区库存周期则为约2.6年。东北部和西部地区的库存周期最长,为3-4年。
分析显示,需求侧调控方法会延迟房地产的去库存进程。以上海为例,其库存周期自2015年缩短至约2.9年之后于2016年延长至约3.1年。北京也不例外。尽管北京整体商品房住宅库存水平于2016年出现了下降,但其库存周期却从2015年的约3.9年延长至2016年的约4.5年。这主要是由于2016年的房屋销售速度的下降快于整体库存下降的速度。由于前者在计算库存周期中是分母,因此其下降速度过快导致整个周期加长。我们认为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2016年调控措施对销售所造成的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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