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捂盘惜售变相囤房将被严处
6月4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秩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商品房销售秩序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含未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等14事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将被行政处罚,并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商品房销售、经纪、代理服务等措施。对媒体曝光、屡次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顶格处理。
通知还明确检查对象为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对此,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是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详情
海南: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
5月31日,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按海南省“多规合一”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制度,做好村庄风貌管控。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形成依规有序建设机制。
方案提出,要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让农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保证房前屋后环境整洁。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和实施。详情
内蒙古:推动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
6月6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发改委等7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结合城市“双修”、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做好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意见》,以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鼓励以置换、购买等方式消化非住宅商品房。
《意见》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个人或单位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鼓励商业综合体招租运营,有条件的地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数额可参照实缴契税额执行,具体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确定。
同时,放宽购房落户和子女就学政策。并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非住宅商品房功能转型所需贷款资金的支持力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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