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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将建立全市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

日期:2018年6月21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腾退直管公房可申请共有产权房

市住建委解读《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 将建立全市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

日前,本市出台《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重点对加强直管公房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积极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提出了具体办法。昨天,市住建委针对文件进行专门解读。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优先配售配租。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的,可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将建立全市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

根据意见,承租人应按租金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承租人对租住的公房及设备负有保护责任,不得擅自拆改,同时应配合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房屋加固、修缮和改造。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直管公房管理水平的提升与承租人的合法依规使用密不可分,因此,意见强调了直管公房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及不得在直管公房内从事的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规定,如果原承租人迁出本市或死亡,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如果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符合承租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的,可按原承租面积继续承租。

市住建委依据各区的直管公房数据,统筹建立全市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直管公房电子档案,实现直管公房位置、面积、承租人基本情况、租金缴纳等信息的及时更新。平台接入本市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住房信息动态监管。

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动态调整将形成方案

意见明确,综合房屋维护管理成本等因素,对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对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的承租人可给予租金减免或补贴。

据了解,市发改委《北京市2018年价格调控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中,就有了关于稳步调整公有住房租金的工作安排,针对当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偏低无法满足管理需要带来的房屋完好率下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研究适当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并建立租金动态调整机制。下一步将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等有关单位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程序要求,形成价格调整的方案。

违规转租转借拒不改正可收回房屋

意见要求,直管公房都严禁违规转租转借。违规转租、转借指承租人本人、配偶及子女均不在承租的直管公房内居住,擅自安排其他人员居住的行为。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文件对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进行了界定,进一步解释为承租人本人、配偶、子女三方中必须至少有一人在承租的直管公房内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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