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写上图片的说明文字(前台显示)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房地产税立法有望提速,能否替代土地出让收入?

日期:2019年3月14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我国保有环节税收规模相对较少,主要在于税基小。从征税范围来看,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居民自用住房免征,对居民出租住房未强制征税。从计税依据来看,房产税采用房产原值扣除10-30%或租金、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固定单位税额。

当前,我国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相关税收。恒大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显示,2016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中,土地出让收入占比28.6%,房地产相关税收占比17.1%。这些税收集中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2016年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开发建设环节、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规模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4.4%和3.4%。

恒大研究院首席房地产研究员夏磊对中房网(微信公众号:zhongfangwang)表示,房地产税改革的方向是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两个涉房涉地的税种二税合一,并对个人住房开征房地产税。目的是用房地产税替代土地出让收入,完善地方税制,使地方政府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适应未来存量房时代新形势。

根据恒大研究院建立的房地产税规模测算模型,其测算结果表明:

短期内,房地产税规模无法比拟土地出让收入。以2017年土地出让收入5.2万亿为标准,要使房地产税超过土地出让收入;免征面积0平时,税率需在2.5%以上;免征面积12平时,税率需在4%以上。因此,如果免征面积超过12平,税率在4%以内,房地产税无法替代土地出让收入。

参考国际上0.6-6.7%的房地产税收入比,我国合理的实际税率为0.1-1%,对应人均免征面积30平、综合名义税率0.3-3.5%。在目前的存量房规模和房价水平下,房地产税1678-19579亿,仅相当于2017年土地出让收入均值的3.2-37.6%。

短期内,各省房地产税均无法替代土地出让收入。按免征面积30平,各省房地产税替代土地出让收入的税率临界值位于4.8-23%,均远超当前合理名义税率上限3.5%。各省房地产税对土地出让收入替代度呈“东部沿海-中部-西部、东北和京沪”阶梯式递增,与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度负相关。京沪进入存量房时代,土地出让收入不再是政府重要收入来源,同时房地产税税源规模大,因此替代度高。其他省份处于增量房时代,土地出让收入远高于房地产税规模。因此,经济越发达、房地产市值越大的省份,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的比重更高,替代度反而更低。

在夏磊看来,房地产税长期可完全替代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重要财政收入。一是随着城镇人口和人均居住面积提高,税源规模大幅增加。二是若房价增速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房价收入比将下降,居民可承受更高的实际税率。三是随着存量房时代逐步到来,土地出让收入规模降低,地方政府征税动力提升。测算显示,未来房地产税上限可达7.2万亿、占地方财政收入47.7%,超过2017年24%的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

1234

上篇:

下篇:

来源(中房网) 作者(中房网) 阅读()
标签
相关内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ricn realestate

  • 微信
  •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地址:兰州市和政东街189号(仁恒国际A2三楼)

© 仁恒房地产 陇ICP备09002906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