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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真假“以房养老”?专家支招避免钱房两失

日期:2019年4月18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我国发展是否可持续

在人口老龄化催生一系列养老问题的情况下,不少发达国家逐渐将目光转向固化在房产上的资产财富,纷纷开展“以房养老”的探索。

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积极参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原保监会先后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希望通过试点的方式,鼓励保险业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

朱俊生预计,六大因素的存在令我国“以房养老”业务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一是,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情况日益突出。二是,家庭结构正发生显著变化,家庭规模缩小,“4-2-1”型家庭群体庞大,同时还产生了一些失独家庭和“空巢”家庭群体,此外独居比例和护理费用的上升,单人家庭、空巢家庭比例也在提升。

三是,居住模式的改变。“现代性使得父母与子女的居住距离远离,传统家庭功能减少。”朱俊生称。

近日,《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测算结果显示,养老金累计结余将在2035年耗尽,这意味着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进程面临艰巨挑战。朱俊生认为,养老总量不足、结构失衡、需要多样化的养老安排成为“以房养老”业务发展扩大的第四项因素。

五是,我国房产在家庭总资产中占比较高。据悉,中国家庭的房产在总资产中占比高达69%,美国仅为36%;六是,人口基数大、小比例的业务量将会很大。

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发展不足,降低了资产的流动性,影响了保险公司等金融主体参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积极性。

朱俊生建议,未来,我国可以从金融、财税、司法、住建等多个方面完善配套政策。同时,鼓励产品创新,在产品服务层面,使产品多元化、差异化。例如,险企可与护理机构合作,或自建护理服务体系,提供房屋增值分享型新产品或“养老保险金+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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