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将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此消息披露后,立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我这里想讨论的是,开展房地产税试点可能会遇到哪些困难。
征收房地产税,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应该早在人们的意料之中。然而据我所知,目前学界对征收房地产税的看法并不一致。有学者认为,国内房产不同于国外的房产,人家西方国家居民购房,拥有房地产的所有权;而国内购房只有70年使用权,并无所有权。所以我们不应仿效西方国家的做法。
另有一种观点说:近些年国内房价已整体高于西方国家的房价,究其原因,是政府高价出让土地,而高地价推高了房价。并分析说,消费者高价买房时,政府已经从消费者那里得到了不菲的收入,若再征收房地产税,无异于从一头牛身上剥下两张皮,这样对消费者不公平。
骤然听,两种观点皆不无道理,但我却不同意他们的分析。不错,我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居民购房只有使用权。可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使用权”是个习惯说法。事实上,它不仅包含房屋使用权(房主的居住权),同时也包括收益分享权(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的收入权)和转让权(房屋出售权)。在经济学里,此三项权利即为“产权”。房主拥有房屋产权,当然得交税。
我曾多次说过,国家依法征税,原因是政府提供了公共服务,纳税人享受了公共服务,所以必须给政府支付对价。由此看,政府对房产征税,与房主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无关,关键是要看房屋“产权”是否需要国家保护。天下没有免费午餐。若房主希望自己房屋“产权”不被侵犯,需要国家保护,那么就应给国家缴税。
不能否认,国内房价确实偏高。问题是房主支付了高房价是否就无需缴房产税呢?我的看法,高房价与征收房产税是两回事。经济学说,房价与地价的关系,是房价拉高地价,而非地价推高房价。房产开发商不蠢,若市场房价走低,他们绝不会去高价拿地。有事实为证:2008年国内房价大跌,地价也随之大跌;2009年后房价上涨,地价才又跟着涨起来。
国内房价为何会居高不下?经济学解释,是住房供不应求。可我们目前的现实是,一线城市住房空置率达16.8%,二线城市达22.2%,三线城市达21.8%。何以出现这种怪象?原来,有些人买房并不是为了自己住,而是为了炒,是炒房拉高了房价,今天“高房价”与“高空置”并存,原因即在于此。
设想一下,假若政府一旦开征房地产税,目前人们手里的空置房是不是会卖出去?当然会。若20%左右的空置房卖出去,住房供给增加,房价必然下降。可见,开征房产税不单可以增加政府的收入,而且还可平抑市场房价,满足低收入者的购房刚需。此举一石二鸟,请问有何理由反对开征房地产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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