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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要来了?央媒定调,专家提出免征方案,超过或多交上万元?

日期:2021年11月18日()| 来源:百家号 | 作者: 发姐说房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共同富裕是广大群众的共同期盼。在房地产领域,如何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是关系到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过去20年来,许多城市的房价上涨了四五倍,房产价值的差距成了有房者和无房者主要的资产差距。央行有数据显示,我国持有2套住房以上的家庭占比41.5%。以房价2万的二线城市为例,拥有2套100㎡房产的人和无房者的资产差距,就在400万左右。从2016年至今,楼市迎来严厉调控,除了限购、限售等常规措施外,还有三道红线、二手房指导价等规定,但一二线城市的房价依旧涨多跌少,只有房产税这种持有环节的税收才能触动投资者的核心利益,提高多套房者的持有成本,所以这些年来,房产税也成为许多刚需群体的殷切期盼。2011年,重庆和上海就开始了房产税试点,但税率较低,只有0.4%-0.6%,主要针对新购住宅征收房产税,而且都有免征面积,导致征收范围不够宽,对整体影响仍相对较小。

房产税真要来了?央媒定调

房产税的消息,一直不绝于耳,2020年底,社科院就曾发布报告建议,楼市火热的城市应当率先开征房产税。2021年5月,财政部、住建部等四个部门召开房地产税试点工作座谈会,再次引发人们对房产税试点的关注。但是这些消息都是“只听楼上响,不见人下来”,何时房产税能全国铺开,成了大众关心的问题。

2021年10月27日,经济日报发文《共同富裕需要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其中提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2021年10月15日,《求是》杂志发文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工作”。

央媒频繁发声,表明房产税已经箭在弦上了,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房地产税有了新的意义,合适的征收方案将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有房者和无房者之间的差距。

而10月23日重要会议关于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则是一锤定音了。这标志着房地产税的立法和改革又进入新的阶段,房地产税立法也不远了。

专家提出免征方案,超过或多交上万元

在共同富裕的背景下,房产税应当如何征收呢?

2021年11月15日,中国新闻周刊发布《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税收定位和征管难点》文章,上海财经大学博导范子英教授认为:①房产税要保障基本的居住需求,所以会有免征范围,可以是免征面积,也可以是免征套数,这个税种涉及的家庭数量是20%以下。②房产税会采取累进税率,房子数量越多,税率越高,可以发挥税收再分配的作用,巩固“房住不炒”的目标。③房地产税试点会对存量房产征税。如果只对新购住房征税,有失公平。④房产税是持有环节的税收,只要还在持有,不管是新房还是存量房,都在征税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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