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周六房地产税授权立法的消息出来后,就有粉丝追问我:为什么还不出稿。张口胡说很容易,譬如前段时间首付两成的谣言,但秘密君一直想让自己尽可能靠谱,所以这俩天时间都在收集各种资料,学习各种可能。结论是房地产税有三种可能,而大家最关注的必然是一种影响。今天,正式聊聊房地产税。
PART 01
时间与地点:何时,何地
中学政治课本就学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最高立法权。所以,人大授权国务院开展试点是整个过程的第一步的前哨站。在我国整个立法过程需要分为: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目前仅仅是试点,而房地产税因为涉及重大,在法律的研究与试点、征求意见等环节,可能会更长更为复杂,所以仅是试点授权期限为五年。距离正式房地产税的落地必然有相当时间。
但是要知道已经讨论了10多年的房地产税突然间提速也意味着不会是过去雷声大雨点小,而是真正步入了改革实操的阶段,甚至是扫除了障碍。按机构预计,今年年底首批试点城市的名单就会披露。
眼下最关注的是:试点城市可能会在哪些城市开展?甚至有朋友问我:天津会不会在列?实话说,目前的分析层面来说,天津大概率不会,不论是从房地产税的影响上,还是消息面上。影响咱们后面再聊。
根据经济观察报的报道,注意,不是什么野鸡媒体。今年5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等主管部门在北京召开房地产税座谈会,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济南共6个城市相关负责人均有参加。会上,相关部委总结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房地产税的试点经验,并向两个城市了解历年征收房地产税数额、征收过程中阻力及困难等方面事宜。相关部门还向深圳、杭州、苏州、济南等四个城市征询了“是否支持中央在其所在城市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等问题。
而此前,贾康建议可以在深圳、海南、浙江进行房地产税扩大试点。因为深圳是先行示范区,而海南是自由贸易港且最近几年行政手段平抑地产投资的策略需要用经济手段调节来代替,而深圳则是共同富裕示范区。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试点城市需要对于地产的依赖度较低、经济实力与发展势头猛、地产相关税种改革带来的财政压力不至于太大,自身的经济与财政利好可以化解房地产税带来的冲击,因此,秘密君判断天津大概率不会在本轮试点之列。
PART 02
新一轮试点:这次会有何不同?
很多人故作高深的说:房地产税不是房产税。其实没多么高深。
广义的房地产税是指对房地产获取、交易和持有等环节征收的各类税项的总称。既有涉及房子的税,也有涉及地的税。但是在过去,我们只在盖房、买卖房的环节交纳税收。实际的持有环节,是没有覆盖的。所以我们将局限于房地产持有环节征收的税种定义为“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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