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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加码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日期:2020年12月3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据了解,今年9月以来,深圳市的爱租公寓、美居公寓、小鹰公寓、乐居公寓等5家长租公寓公司被投诉“无房可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披露,爱租公寓目前已停止营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由于爱租公寓无法向房东交付租金,房东已要求消费者搬离,消费者面临无房可住的局面。此外,深圳美居公寓、小鹰公寓,均被投诉出现资金链断裂,大量租金无法向房东交付,房东已发布告示要求消费者搬离。乐居公寓已停止营业,该公司曾于9月发布公司转型暨告业主书,单方面宣布公司转型以及分期赔付租户的决策,由于商家未向房东交付房租,房东要求消费者搬离住所。

与深圳市发布紧急通知同日,西安市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完善住房租赁机制体制、增加租赁住房市场供应、培育规模化规范化市场供应主体、搭建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稳定住房租金水平、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大力促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7个方面的目标。

该通知强调,要基于居民房价收入比、租金收入比等住房支付能力衡量指标,确定租金价格指数合理区间。2020年至2022年,每年租赁住房租金涨幅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住房租赁企业应在监管合作银行开立西安市唯一的企业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分账核算专款专用,避免恶意克扣押金、随意挪用租金等违法行为,保障租赁双方的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1月10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合规经营的通知》,第一次将住房租赁企业的资金纳入监管。

自通知发布日起,在营住房租赁企业在渝机构总部应在一个月内与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开立监管账户,用于归集在渝所有分支机构需监管资金。住房租赁企业应梳理存量房源和存量租金收支情况,向房源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书面报告。新开业的住房租赁企业申请企业备案及开业信息申报前需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开立监管账户,企业备案及开业信息申报时,同步提交监管协议及账户信息。

凡是承租人向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租金周期超过三个月的,住房租赁企业收到的租金和以房屋租赁贷款方式获得的资金均应纳入监管。承租人向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租金周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承租人自主决定是否将租金存入监管账户管理。

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住房租赁企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相关管理部门采取约谈告诫、发布风险提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实行信用扣分、纳入银行“黑名单”等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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